国家表彰
无偿献血者自愿献血满四十次、三十次、二十次可分别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银、铜奖;累计获得金奖三次以上者,可获得终身荣誉奖。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

血费减免
1、根据《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1000毫升以下的,本人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可享受减免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终身享受减免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2、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减免;
3、受益人(包括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用血,享受减免累计不超过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的用血费用。

三免政策
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以及符合申报上述奖项条件的个人,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门票游览国有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具体条件及适用名录可登录“枣庄市中心血站”或“枣庄献血”微信公众号查询详情。
